【用戶】王云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鐵路修建養護規則32條
【用戶】阿仁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鐵路建養護規則 第 32 條月台之高度為月台面至鋼軌面之高差,由鐵路機構依其車輛系統、旅客上下車安全及便利規定之。旅客月台之長度,不得小於該站停靠最長旅客列車之長度(不含機車、煤水車)。旅客月台之寬度,如供兩面使用者,應在3公尺以上,僅一面使用者,應在2公尺以上。軌距762公厘鐵路之月台,因特殊情況,經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得排除前二項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