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小明賣了 4 個假名牌包獲取兩百多萬元,名牌包廠商得知後跨海提告。智慧財產法院判小明須賠償 2億餘元以補償名牌廠商的損失。上述行為在法律上稱為何者?
(A)契約責任
(B)損害賠償
(C)刑事責任
(D)不履行契約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非常困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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