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所謂侵權行為責任是指行為人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而須負損害賠償的責任,其賠償以哪方面為第一優先?
(A)金錢賠償
(B)回復原狀
(C)履行債務責任
(D)不履行債務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非常困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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