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兒童及少年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主管機關此項緊急安置之法定最高時限為何?
(A)七十二小時
(B)三十六小時
(C)二十四小時
(D)十二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4138
統計:A(21),B(0),C(6),D(2),E(0)

用户評論

【用戶】chengmao hsu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緊急安置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繼續安置以三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