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on Chen】評論
登記制度: 凡物權之取得 ' 設定 ' 喪失及變更,在動產無須登記,在不動產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第七五八條 )而船舶所有權、抵押權及租賃權之保存、設定、移轉、變更、限制、處分或消滅,均須向主管航政機關登記 ; 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
【Work Clock】評論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 的意思?
【Rachel Lee】評論
這是法學用語~不得對抗第三人: 例如: a 船為甲所有,乙向甲表示 欲購買 a 船 (要約) ,甲表示同意,則甲乙雙方成立 賣買契約 (民§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