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堂
檢索
題庫堂
首頁
數學
英文學習
政治學
統計學
經濟學
藥理學
中醫藥物學
財政學
法學知識
公共行政
警察學
BI規劃師
財務管理
公共衛生學
工程經濟學
電力電子學
當前位置:
首頁
30. 某機關辦理採購,招標公告上已載有「財物變賣公告」等文字,嗣投標廠商不服決標結果,可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A)O(B)X
問題詳情
30. 某機關辦理採購,招標公告上已載有「財物變賣公告」等文字,嗣投標廠商不服決標結果,可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書單:
沒有書單,新增
上一篇 :
29. 機關通知廠商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廠商不服該通知向機關提出書面異議,機關對此異議作成維持原決定之結果,廠商不服該處理結果,復向機關以書面表示不服,機關於收
下一篇 :
31.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甲、乙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協議書上已載明:土建部分由甲廠商施作,水電部分由乙廠商施作,嗣機關因甲廠商土建部分履約進度落後,認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之情事,
資訊推薦
32. 機關辦理新臺幣150萬元之工程採購,在招標文件未載明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之情形時,該工程尚未完工,但履約進度落後20%,且日數達10日以上,機關得未通知限期改善,即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
33. 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0萬元),認其招標文件對於廠商資格之規定有違反法令,乃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復不服招標機關對於異議所為之決定,可於收到機關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向該
34. 機關辦理採購,98年2月2日公告,98年2月16日截止投標,廠商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乃於98年2月13日提出異議,其異議未逾期。(A)O(B)X
35. 廠商申請調解時,其請求事項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且未合意停止訴訟,為利爭議加速解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仍應受理。(A)O(B)X
36. 廠商申請調解時,其請求事項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且未合意停止訴訟,該調解案應不予受理。(A)O(B)X
37. 廠商申請調解,嗣撤回調解之申請,後又就同一爭議案件申請調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不予受理。(A)O(B)X
38. 機關辦理之設計監造採購案,與廠商就工期發生爭議,廠商申請調解,並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作成調解建議,廠商同意建議,但機關不同意建議,故廠商提付仲裁時,機關不可拒絕仲裁。(A)O(B)X
39. 機關辦理之設計監造採購案,與廠商就工期發生爭議,廠商申請調解,並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作成調解建議,廠商同意建議,但機關不同意建議,故廠商提付仲裁時,機關可拒絕仲裁。(A)O(B)X
40. 廠商與機關發生履約爭議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並作成建議函送雙方,並請雙方於一定之期限內以書面表示是否同意建議,嗣廠商來文同意建議,機關遲未回復,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再酌定一定期間命機關
41. 廠商與機關發生履約爭議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並作成建議函送雙方,請雙方於一定之期限內以書面表示是否同意建議,嗣廠商來文同意建議,機關遲未回復,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再酌定一定期間命機關為
42. 機關對於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所為通知,應附記廠商不服該通知時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5日內向機關提出書面異議。(A)O(B)X
43. 機關對於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所為通知,應附記廠商不服該通知時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20日內向機關提出書面異議,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A)O(B)X
44. 提起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後,即不得撤回。(A)O(B)X
45. 招標機關處理異議為不受理之決定後,縱認為異議有理由時,仍不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A)O(B)X
46. 招標機關處理異議為不受理之決定後,仍得評估其事由,於認為異議有理由時,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A)O(B)X
47. 採購審議委員會得命調解當事人接受調解建議。(A)O(B)X
48. 機關如不同意調解委員所提出之調解建議,無需上級機關核定。(A)O(B)X
49. 機關如不同意調解委員所提出之調解建議,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及廠商說明理由。(A)O(B)X
50. 申訴應具申訴書,惟異議得以言詞向機關提出。(A)O(B)X
51. 申訴廠商於第一次預審會議期日前撤回申訴者,所繳審議費無息退還三分之一。(A)O(B)X
52. 申訴廠商於第一次預審會議期日前撤回申訴者,所繳審議費無息退還二分之一。(A)O(B)X
53. 申訴審議判斷依其性質,得視同訴願決定或調解方案。(A)O(B)X
54. 採購履約爭議,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另一方之當事人不得拒絕。(A)O(B)X
55.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調解之程序及效力,除政府採購法有特別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調解之規定。(A)O(B)X
56. 機關如果對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所為之調解方案不服時,得於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經上級機關同意後提出異議。(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