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在共同財產制下,下列財產,何者不屬於夫或妻之特有財產?
(A)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
(B)夫或妻職業必需之物
(C)夫或妻所受之贈與,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
(D)夫或妻勞力所得之財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8214
統計:A(3),B(2),C(9),D(9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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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31-1 條左列財產為特有財產:一、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二、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三、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前項所定之特有財產,適用關於分別財產制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