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es Bai】評論
觀光旅館業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核、籌設、變更、轉讓、檢查、輔導、獎勵、處罰與監督管理事項,得由交通部委任「直轄市政府執行外」,其餘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
【胖丁】評論
經營旅館業者,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