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罰娼不罰嫖」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法官認為違反平等原則,停止審理,聲請釋憲。依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執掌憲法解釋的是 下列何者?
(A)各級法院的法官
(B)各級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
(C)司法院的大法官
(D)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85849
統計:A(2),B(3),C(627),D(4),E(0)

用户評論

Chang】評論

這題答案怪怪的都初沒人去疑義嗎?負責解釋憲法的不是司法院大法官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由總統選出15人,其任期為8年 (民國92年之大法官,其中有8位是4年任期,此為例外!) 大法官會議職掌: 1.為全國統一解釋憲法及法律(需依程序為之,否則不受理) 2.需達出席標準(即出席2/3人,2/3同意) 憲法法庭成員為大法官,職務為: 1.正副總統彈劾案之審理 2.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