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下列關於結婚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男或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B)重婚的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有效
(C)未成年人未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結婚,無效
(D)結婚未以公開儀式為之,並有二人以上證人為證明者,法院得撤銷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8033
統計:A(8),B(625),C(88),D(16),E(0)

用户評論

VIVIEN】評論

988

Tina Hsu】評論

C不是無效,是得撤銷

莊文政】評論

第980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第998條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重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第990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981-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