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甲向乙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時,其職業原為便利商店店員,嗣後甲考取消防人員特考,即辭去原職,受訓後經分發為消防人員。甲於上任前通知乙保險人其職業變更一事,試問甲於通 知保險人乙之後,乙得向甲為下列何者之主張?
(A)乙得解除契約
(B)乙得撤銷契約
(C)乙得提議另訂保險費或終止保險契約
(D)乙得請求減少保險金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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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59條:要保人對於保險契約內所載增加危險之情形應通知者,應於知悉後通知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