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應使用何種公文程式?
(A)函
(B)書函
(C)便箋
(D)開會通知單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1),D(0),E(0)

用户評論

Mi de Chen】評論

函:1.上級機關對屬下有所指示交辦時     2.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報告     3 .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     4.民眾與機關間的申請答覆書函: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應使用便箋: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洽商或回覆公文開會通知單:召級會議時使用

Yinghui Lin】評論

書函:甲、 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乙、 代替過去之便函、備忘錄、簡便行文表,其適用範圍較函為廣泛,舉凡答復簡單案情,寄送普通文件、書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性。

松岡洋子】評論

本選對的....果然第一直覺總是對的;八九不離十...(搥牆!!)

楓芸】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第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