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下列何者得擔任金融資產證券化之信託監察人?
(A)創始機構
(B)受託機構之職員
(C)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
(D)受益人會議決議選任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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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nthia】評論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信託監察人不得為創始機構...

JC】評論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23 ★2  ...

Di Ane】評論

第 23 條特殊目的信託受益人及委託人權利之行使,應經受益人會議決議或由信託監察人為之。但下列之受益人權利,不在此限:一、受領受託機構基於特殊目的信託契約所負債務之清償。二、其他僅為受益人自身利益之行為。受益人會議得經決議,選任信託監察人。信託監察人經選任者,於受益人會議召開時,應出席受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