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已知 [An+]=3.0 M,[Bm-]=2.0 M,將含有 An+與 Bm-  之溶液依右圖之數據產生沉澱。


【題組】(1)求 AmBn 之化學式為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3315
統計:A(364),B(231),C(464),D(7321),E(3)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郵政法、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郵局

用户評論

【用戶】旅行游泳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件時聲明拋棄,其後如無法投遞時<--以無著郵件處理 無著郵件1.內裝無價值,自郵件交寄日起屆滿查詢期限1個月後銷燬之2.內裝有價值,自郵件交寄日起滿3年無人認領者,即變賣之3.內裝有價值,其性質易於腐壞、不能久存者,得先行變賣,並將價款保存至郵件交寄日起滿3年為止 因此 答案  D

【用戶】yachueh.tse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百零四條(擷取)二、內庄文件或物品係有價值或能作買賣標的者,自郵件交寄日起滿三年無認領者,即將其變賣。其性質亦於腐壞不能久存或數量有削減之虞者,得先行變賣,將價款保存至郵件交寄日起滿三年為止。

【用戶】蕭宏德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郵件處理規則第五十九條無著郵件,由中華郵政公司指定之郵局拆閱處理,能獲知寄件人地址者,即將原件裝入特製封套,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 內裝文件或物品係無價值或不得為買賣標的者,自郵件交寄日起屆滿查詢期限一個月後銷燬之。其性質易於腐壞或不能久存者,得由郵局隨時銷燬之。 二、 內裝文件或物品係有價值或得為買賣標的者,自郵件交寄日起 滿三年無人認領者,即變賣之;其性質易於腐壞、不能久存或數 量有消減之虞者,得先行變賣,並將價款保存至郵件交寄日起滿三年為止。 前項退還寄件人之郵件,原件為欠資郵件或按規定應補付郵資差額或另付資費者,於投交時向寄件人收取。 

【用戶】Chin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請問一下"內裝有價值,自郵件交寄日起滿3年無人認領者,即變賣之"寄件人聲明拋棄&收件人又想拿回該郵件,這2人有3年時間可以領回該郵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