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父母、監護人、受安置兒童及少年,對於法院所為繼續安置之裁定有不服者,得於裁定送達後幾日內提起抗告?
(A)三日內
(B)十日內
(C)一星期內
(D)三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2174
統計:A(0),B(15),C(5),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