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變怪(106高普社會行政】評論
根據國民年金法第28條(請求權時效)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etty】評論
第28條(請求權時效)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