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y】評論
另外小弟為近年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其他愛考題做初淺整理,順便自我複習,供參。 1. (9)傷病醫療補助每人每年最高為12萬2. (10)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1500元3. (11)法律訴訟費用最高以5萬元為限4. (8)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可減免60%學費5. (7)初次申請子女生活津貼者,並育有15歲以下子女,得隨時提出。但有延長補助情形者,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兩個月提出。6. (6)申請緊急生活扶助,應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