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nomeru】評論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7採購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關係對廠商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回扣、餽贈、優惠交易或其他不正利益。 二、接受與職務有關廠商之食、宿、交通、娛樂、旅遊、冶遊或其他類似情形之免費或優惠招待。 三、不依法令規定辦理採購。 四、妨礙採購效率。 五、浪費國家資源。 六、未公正辦理採購。 七、洩漏應保守秘密之採購資訊。 八、利用機關場所營私或公器私用。 九、利用職務關係募款或從事商業活動。 十、利用職務所獲非公開資訊圖私人不正利益。 十一、於機關任職期間同時為廠商所僱用。 十二、於公務場所張貼或懸掛廠商廣告物。 十三、利用職務關係媒介親友至廠商處所任職。 十四、利用職務關係與廠商有借貸或非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