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llios】評論
刺史沒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國之上,這和監禦史地位和郡守、郡尉並稱的情況不同。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約,而是直接隸屬於中央的禦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況不同。並且刺史的俸祿很低,只有六百石,這往往能夠促使他們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緊監察,取得業績,比用更高的官員去監察地方大員更能起到好的效果。刺史制度是對以前監察制度的發展,是一種比較完善的地方監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