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甲於 100 年 7 月 1 日受乙脅迫,將其所有價值 100 萬元之古董以 10 萬元出售予乙。若乙於 102 年 10 月 1 日請求甲交付古董,甲得為下列何者之主張?
(A)撤銷出賣之意思表示
(B)拒絕給付古董予乙
(C)請求廢止乙之債權
(D)契約違反公序良俗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5504
統計:A(284),B(443),C(40),D(76),E(0)

用户評論

【用戶】Asun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因被脅迫而為負擔債務之意思表示者,即為侵權行為之被害人,該被害人 固得於民法第九十三條所定之期間內,撤銷其負擔債務之意思表示,使其 債務歸於消滅,但被害人於其撤銷權因經過此項期間而消滅後,仍不妨於 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時效未完成前,本於侵權行為之損害賠 償請求權,請求廢止加害人之債權,即在此項時效完成後,依民法第一百 九十八條之規定,亦得拒絕履行。 (28上1282判例)簡單來說就是,甲因為已超過1年,所以不得撤銷意思表示,但他可依198條,來拒絕給付古董。

【用戶】A.m. Lia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甲因為已超過1年,所以不得撤銷意思表示,但他可依198條,來拒絕給付古董。

【用戶】A.m. Lia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用戶】達仔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A)撤銷出賣之意思表示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B)拒絕給付古董予乙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n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C)請求廢止乙之債權(D)契約違反公序良俗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