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7 以房屋為標的物之抵押權,於下列何種情形,其抵押權消滅且不轉換為其他權利?(A)房屋因第三人侵權行為滅失,而獲賠償金 (B)房屋因第三人侵權行為滅失,而獲損害賠償請求權(C)房屋因地震滅失,所有權

【評論內容】抵押權標的物滅失、毀損,因而得受賠償金者,該賠償金成為抵押權標的物之代替物,抵押權人得就該項賠償金行使權利,稱為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亦稱為「代物擔保性」。一、例如抵押之房屋因第三人之過失侵權行為而失火燒毀,抵押物雖已滅失,抵押人對該第三人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即成為抵押物之代替物。二、法條雖僅規定因滅失而得受之賠償金,但一般學者咸認為,抵押物因毀損而得受之賠償金亦包括在內。三、若抵押人將抵押之建築物拆毀,在原地上重建之建築物,即無本條之適用(最高法院48年第2次民刑庭總會決議)。

【評論主題】23 甲向乙購買新型 A廠牌電視機一台,若乙嗣後交付之電視機有瑕疵,甲不得向乙行使下列何種權利?(A)減價 (B)解除契約(C)撤銷契約 (D)請求更換無瑕疵之同廠牌同型電視機

【評論內容】買賣物有「物之瑕疵」的效果,民法規定如下: 1.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359) 2.請求損害賠償(§360) 3.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364)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為要物契約?(A)物品運送契約 (B)動產租賃契約 (C)使用借貸契約 (D)合會契約

【評論內容】要物契約契約的成立除意思表示外,尚須實行一定的給付

【評論主題】2 成年之甲明知乙之法定代理人反對,仍授與代理權予限制行為能力人乙,其授權行為之效力為何?(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有名契約不是要物契約?(A)寄託 (B)使用借貸 (C)消費借貸 (D)買賣

【評論內容】當事人就標的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評論主題】13 共有人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共有動產之所有權全部移轉於知情之第三人,其移轉之效力如何?(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在共有人同意前:物權處分為效力未定,須經其他共有人承認,始生效力

【評論主題】23 典權存續期間屆滿後,出典人欲有效回贖典物所有權,下列何種條件非屬必要?(A)應於存續期間屆滿後 2 年內(B)應備妥典價(C)為典權塗銷之登記 (D)應有回贖典物之意思表示

【評論內容】典權人不於相當期間向轉典權人回贖並塗銷轉典權登記者,出典人得於原典價範圍內,以最後轉典價逕向最後轉典權人回贖典物。 故依前揭條文,典權塗銷之登記並非出典人之義務。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並非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A)憲法(B)民法(C)懲治走私條例(D)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評論內容】憲法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 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

【評論主題】23 典權存續期間屆滿後,出典人欲有效回贖典物所有權,下列何種條件非屬必要?(A)應於存續期間屆滿後 2 年內(B)應備妥典價(C)為典權塗銷之登記 (D)應有回贖典物之意思表示

【評論內容】典權人不於相當期間向轉典權人回贖並塗銷轉典權登記者,出典人得於原典價範圍內,以最後轉典價逕向最後轉典權人回贖典物。 故依前揭條文,典權塗銷之登記並非出典人之義務。

【評論主題】13 共有人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共有動產之所有權全部移轉於知情之第三人,其移轉之效力如何?(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在共有人同意前:物權處分為效力未定,須經其他共有人承認,始生效力

【評論主題】12 共有不動產的應有部分,得設定下列何種權利?(A)抵押權 (B)留置權 (C)地上權 (D)質權

【評論內容】共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於設定抵押權後,共有物經分割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有名契約不是要物契約?(A)寄託 (B)使用借貸 (C)消費借貸 (D)買賣

【評論內容】當事人就標的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評論主題】23 典權存續期間屆滿後,出典人欲有效回贖典物所有權,下列何種條件非屬必要?(A)應於存續期間屆滿後 2 年內(B)應備妥典價(C)為典權塗銷之登記 (D)應有回贖典物之意思表示

【評論內容】典權人不於相當期間向轉典權人回贖並塗銷轉典權登記者,出典人得於原典價範圍內,以最後轉典價逕向最後轉典權人回贖典物。 故依前揭條文,典權塗銷之登記並非出典人之義務。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並非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A)憲法(B)民法(C)懲治走私條例(D)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評論內容】憲法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 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