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Hui】評論
中華民國參選里村長、鄉鎮市代表、縣市議員、立法委員,得年滿23歲。 參選鄉鎮市長,得年滿26歲。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得年滿30歲。參選總統、副總統,得年滿40歲。
【謝麻糬】評論
那個得年不是名詞吧,是「年滿」的助動詞「得要年滿xx歲」的意思。不過若寫在條文可能會寫應年滿xx歲。
【邪王炎殺黑龍波】評論
得ㄉㄟˇ:應該、必須
【A.m. Liao】評論
參選總統、副總統,得年滿40歲。
【相信自己 Anita】評論
為了選總統視死 (40)如歸 不惜粉身碎骨! (阿不好意思錯棚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