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地政士法第 26 條之 1 規定,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 30 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違反前述規定者,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A)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
(B) 5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
(C)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D)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4874
統計:A(3),B(15),C(163),D(32),E(0)

用户評論

JEREMY65】評論

地政士法第 51-1 條地政士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

Jing Chen】評論

地政士法  第 51-1 條地政士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地政士法  第 26-1 條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前項申報受理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前二項登錄之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供政府機關利用並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第一項登錄資訊類別、內容與第三項提供之內容、方式、收費費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