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某企業之販售商品網站標示價格錯誤,但消費者已依手續完成交易行為,其於契約成立後?
(A)企業經營者應確實履行 
(B)企業經營者可主張意思表示有錯誤 
(C)企業經營者可主張撤銷意思表示 
(D)企業經營者可另提補償無須履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9077
統計:A(203),B(35),C(16),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今年當分子♥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88條規定: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2項: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原則上,若是因賣方自己之「過失」而意思表示錯誤(例如寫錯標價、寫錯數量等),則當買方在網頁上點選購買之選項後,則賣方即需依其在網站上之標示內容出貨。資料來源:https://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p=3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