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文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多少?
(A)15
(B)25
(C)35
(D)不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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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