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浩】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6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文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多少?(A)15 (B)25 (C)35 (D)不限制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