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2.產檢次數由 10 次增加為 12 次→(一) 配合衛福部規劃產檢次數增加為14次,產檢假由5日修正為7日,增加2日之薪資由政府補助。64.64. 有關衛生福利部自去(110)年 7 月 1 日起,擴大補助不孕症試管嬰兒及增加產檢次數與項目,下列敘述何者為真?1.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為未滿 45 歲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45 歲)3.產檢項目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4.產檢項目增加 2 次一般超音波一、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 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將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夫妻一方具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且妻年齡未滿45歲者。補助內容請參閱以下說明。若有疑問,可至<試管嬰兒補助專區>查詢,或可撥打諮詢專線:(02)2558-0900。 (一) 補助對象夫妻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為44歲(含)以下,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且需接受試管嬰兒療程。 (二) 補助內容妻年齡≦39歲,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6次。妻年齡40~44歲,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3次。以下為每次補助額度上限,若實際金額未達者,以實支金額補助:身分別補助金額上限 (單位:新臺幣/元)(中)低收入戶15萬元一般戶 申請次數取卵形成胚胎植入取卵但因特定體質因素無法植入胚胎僅植入胚胎首次申請10萬元7萬元3萬元再次申請6萬元4萬元2萬元備註:人工授精、非醫療需求之冷凍療程不予補助。另首次申請定義及特定體質因素,請參見<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 (三) 申辦方式不孕夫妻檢附下列文件,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1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 夫妻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匯款帳戶資料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 (一般戶免附)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10年7月】 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aspx?n=26&s=561791&sms=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