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鴻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三十三條 用戶應繳水費,經本公司通知後,應於通知之繳費日起二十一日內之繳費期限繳付。 用戶可委託金融機構自其約定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帳戶扣款代繳,亦可自行至本公司服務(營運)所或其他代收水費單位繳付。 逾繳費期限七天內繳費者免計遲延繳付費,自逾繳費期限第八天起至第十四天繳費者,按應繳水費百分之一加收遲延繳付費;逾繳費期限第十五天起繳費者,按應繳 水費百分之二加收遲延繳付費。但遲延繳付費未滿新台幣五元者,以新台幣五元計。 前項遲延繳付費得併入下期水費中收取。
【用戶】阿鴻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三十三條 用戶應繳水費,經本公司通知後,應於通知之繳費日起二十一日內之繳費期限繳付。 用戶可委託金融機構自其約定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帳戶扣款代繳,亦可自行至本公司服務(營運)所或其他代收水費單位繳付。 逾繳費期限七天內繳費者免計遲延繳付費,自逾繳費期限第八天起至第十四天繳費者,按應繳水費百分之一加收遲延繳付費;逾繳費期限第十五天起繳費者,按應繳 水費百分之二加收遲延繳付費。但遲延繳付費未滿新台幣五元者,以新台幣五元計。 前項遲延繳付費得併入下期水費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