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被告甲因強盜案件,經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甲深感不服,於上訴期間內上訴稱:「原判認事用法欠妥,量刑不公,爰聲明上訴,上訴理由,容後補陳」,甲逾 2月均未補陳上訴理由,地方法院應如何處理?如地方法院逕將上訴書狀及全部卷證送交高等法院,該院應如何處理?高等法院審判長應否因甲未選任辯護人而指定公設辯護人為甲撰寫第二審上訴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統計:A(0),B(1),C(0),D(9),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