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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金融控股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並檢具對外公開發行公司債申報書與書件,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一般情形,金管會受理發行公司債申報書之日起幾個營業日即可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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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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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勝】評論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21 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公司債,應檢具發行公司債申報書,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公開發行公司依前項規定提出申報,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發行公司債申報書即日起屆滿三個營業日生效。公開發行公司依第一項規定提出申報,準用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申報發行公司債,因變更發行條件或票面利率,於申報生效前檢齊修正後相關資料,向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申報者,仍依第二項規定之申報生效期間生效。但金融控股、票券金融及信用卡等事業,申報生效期間為十二個營業日。

股神】評論

 金融控股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並檢具對外公開發行公司債申報書與書件,向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提出申報,一般情形,金管會受理發行公司債申報書之日起幾個營業日即可申報生效?一般12天特殊的話是7天 記好啊 這送分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