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3. 機關辦理新臺幣2千萬元以上未達2億元之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明訂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定,其最低人數為至少1人。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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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ue】評論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四、機關辦理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應於工程招標文件內依工程規模及性質,訂定下列事項。但性質特殊之工程,得報經工程會同意後不適用之:(一)品質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定;           每一標案最低品管人員人數規定如下:           1.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未達二億元之工程,至少一人。           2.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之工程,至少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