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琦】評論
六尺之孤【典故】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 《論語·泰伯》釋1. 託六尺之孤:受前君的遺命,輔佐幼主。託,託付。六尺之孤,指未成年的幼主。2. 寄百里之命:託付代攝國政。寄,託付。百里,古代封國不過百里,此以百里代指國家。命,政令,此指國政。3. 臨大節而不可奪也:遇國家存亡、個人生死等大事,不會改變他的操守。奪,改變。譯曾子說:「可以將輔佐幼主的重任託付給他,可以將國家的政權託付給他,遇到國家存亡、個人生死的大事,他也不會改變操守。這種人算是君子嗎?這種人才是君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