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聯貸銀行團各銀行共同簽訂之聯貸銀行合約所稱之「獨立義務」條款,有關該條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各參貸銀行承諾依參貸比例提供資金
(B)各參貸銀行係獨立判斷,並要求擔保品
(C)任一參貸銀行不依約提供本聯貸案資金時,不妨礙其他參貸銀行依約提供參貸資金之義務
(D)任一參貸銀行不依約提供本聯貸案資金時,其他參貸銀行不負任何代替該參貸銀行提供參貸資金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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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ao】評論

提徵之擔保品,其抵押權人通常為主辦銀行,...

Steven Wu】評論

獨立義務:各參貸銀行承諾依參貸比例提供資金,任一參貸銀行不依約提供本聯貸案下資金之全部或一部分時,不妨礙其他參貸銀行依約提供參貸資金之義務,其他參貸銀行亦不負任何代替該參貸銀行提供參貸資金之義務。

夢裡什麼都有】評論

27.各參貸銀行係獨立判斷,「主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