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下列應遵守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得通知其指定之親友
(B)得通知其指定之律師
(C)應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
(D)其時間自到達勤務處所起,不得逾 3 小時
(E)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
參考答案
答案:C,E
難度:困難0.325175
統計:A(134),B(120),C(252),D(108),E(262)
用户評論
【用戶】Ron Huang(107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得通知其指定之親友 ---- 應(B)得通知其指定之律師 ---- 應但其實(A)和(B)該寫在一起,應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D)其時間自到達勤務處所起,不得逾 3 小時 ---- 攔停起
【用戶】風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D)自攔停時起,不得逾3小時
【用戶】小品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AB糾結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