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寶蓮】評論
Bowles與Gintis從政治與經濟因素的觀點,認為教育制度事實上受到社會階級背景的影響,由上階層社會出身的兒童,仍然是下一代的社會精英,從低階層社會出來的兒童,依然貧窮如故,這種社會分工的不平等現象還是在下一代社會中出現,謂之「社會再製」。
不同社會階層的成員在社會之中,享有不同的社會聲望、權力以及待遇,希望向上流動的心理促使彼此間相互競爭,使得社會成員的社會階層產生變動的情形,稱之為「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