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
(B)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
(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