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某甲為外國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要申請歸化中華民國,有關國籍法規定歸化之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年滿 20 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和甲之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B)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 183 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 3 年以上
(C)有相當之財產,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D)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9506
統計:A(28),B(204),C(6),D(5),E(0)

用户評論

【用戶】錄取 樺 J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3條(一般歸化及其條件)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用戶】錄取 樺 J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3條(一般歸化及其條件)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