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 LIU】評論
依Jellink的地位理論,人民與統治權的關係可分為:1.被動地位(服從地位) - 義務2.消極地位(自由地位) - 防禦權3.積極地位(國民地位) - 受益權(要求給付權)4.主動地位 - 參政權
【抽獎】評論
我國憲法上的人民基本權利義務:1.被動地位的義務─例如當兵納稅2.消極地位的自由權─居住、遷徙、言論、集會、結社、宗教信仰自由(這種消極的拒絕干涉作用,就發生了人民的自由權)3.積極地位的受益權(國民地位)─行政上(請願訴願)、司法上(各類訴訟權)、經濟上(生存、工作)、教育權。 【請求國家在福利上積極介入的受益權】4.主動地位的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