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促進工作平等的措施,下列何者正確?
(A)女性受僱者生理假,不併入病假計算
(B)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
(C)受僱者任職滿三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D)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統計:A(2),B(0),C(0),D(3),E(0)

用户評論

【用戶】peihsin06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B)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C)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D)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用戶】peihsin06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B)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C)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D)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