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風遠颺】評論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8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薪)額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五。 前項費率應由承保機關委託精算機構,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精算,每次精算五十年;精算時,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以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不計入本保險之保險費率。 本保險主管機關應評估保險實際收支情形及精算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需調整費率時,應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覈實釐定: 一、精算之保險費率與當年保險費率相差幅度超過正負百分之五。 二、本保險增減給付項目、給付內容或給付標準,致影響保險財務。 第一項所稱每月保險俸(薪)額,係以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俸(薪)給法規所...
【andyda320】評論
全民健保每2年精算一次,每次精算25年
【黃奕晴】評論
全民健保每5年精算一次,每次精算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