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買賣契約因錯誤而撤銷後,視為自始無效
(B)甲以存證信函催告 乙支付已遲延之房屋租金時,該催告應限於信函被乙理解時始發生效力
(C)合夥財產不足 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D)中間責任,又稱推定過失 責任,為介於過失責任與無過失責任間之一種責任類型。中間責任先推定加害人有過失, 而加害人就其無過失負舉證責任,為舉證責任之倒置。例如依民法 188 條第 1 項規定,僱 用人之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31818
統計:A(4),B(19),C(5),D(9),E(0)

用户評論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請問B何時生效呢?

【用戶】Chung-sheng H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94條: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另民法第95條: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存證信函為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