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社區居民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成立社區發展協會時,應有幾名年滿20歲之發起人?
(A)20人
(B)30人
(C)60人
(D)100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8429
統計:A(43),B(422),C(6),D(8),E(0)

用户評論

【用戶】Jino Jhu(107普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 2 條本綱要所稱社區,係指經鄉 (鎮、市、區) 社區發展主管機關劃定,供為依法(依人民團體法)設立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組織與活動區域。 社區發展係社區居民基於共同需要,循自動與互助精神,配合政府行政支n 援、技術指導,有效運用各種資源,從事綜合建設,以改進社區居民生活n 品質。人民團體法 第 8 條   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發起人須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下列情事為限:一、因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二、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四、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第一項申請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