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於要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下列哪個事項:A 客戶適合度 B 匯款費用之負擔 C 保險費收取方式 D 匯率風險揭露
(A)ABD
(B)BCD
(C)ACD
(D)ABC。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七、人身保險業辦理第一張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應檢附    符合第二點資格條件之說明文件,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    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人身保險業送審該等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    則等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該等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    計處理方式說明、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及外幣資    產區隔之方式。並應於要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保險費收取方式、匯款    費用之負擔及匯率風險揭露等相關事宜。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七、人身保險業辦理第一張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應檢附    符合第二點資格條件之說明文件,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    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人身保險業送審該等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    則等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該等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    計處理方式說明、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及外幣資    產區隔之方式。並應於要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保險費收取方式、匯款    費用之負擔及匯率風險揭露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