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en Mumi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我國的民法上,對於自然人的行為能力依年齡的不同而有有三種不同階段的區分: 1.無行為能力人:指未滿七歲之人。 2.限制行為能力人:指滿七歲以上而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 3.行為能力人:指滿二十歲之人2.「限制行為能力人」:所做的法律行為,有兩種不同的情形 1)單獨行為─例如將東西送給別人,奐除別人對自己的債務,這些都是絕對無效的。 2)契約行為─例如買賣東西、受雇工作,這些則是效力不確定,換句話說,是處在一種既非有效, 亦非無效的中間狀態,一旦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對未成年人所做的法律行為加以承認,那麼 先前未成年人所做的決定就變成是有效的行為;但是有幾個例外,就是: [1]未成年人如果已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