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下列何者係告訴乃論之罪?
(A)刑法第 277 條普通傷害罪
(B)刑法第 271 條普通殺人罪
(C)刑法第 320 條普通竊盜罪
(D)刑法第 325 條搶奪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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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 DREAM COMES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

【用戶】jeff340606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二十九 章 竊盜罪

【用戶】A DREAM COMES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看完整詳解

【用戶】jeff340606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二十九 章 竊盜罪

【用戶】110國營企管職員正取 感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小想法:有沒有傷害到健康別人可能看不出來但其他三個別人看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