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評論
債之發生→(1)不當得利(2)侵權行為(3)無因管理(4)契約
【大力炸醬】評論
這個是考民法吧?怎麼放在行政法的題庫裡面
【Kuan-Po Cho】評論
雖然只要背就知道了,不過我的想法是,債權既為相對權,侵權行為自然會頻繁於該編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