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 Tsai】評論
銓敘部組織法
【貼貼樂 ( ̄︶ ̄)↗】評論
銓敘部組織法 第7條人事管理司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人事管理人員任免、敘級、敘俸、考核之審核事項。二、關於人事管理人員工作督導及通訊會報事項。三、關於公務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查證、登記、處理及統一管理事項。四、關於公務人力調查評估及人才儲備事項。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事項。六、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先會商銓敘部。
【江若語】評論
銓敘部組織法第 七 條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先會商銓敘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0 條各機關下列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駐外使領館(代表機構)、機構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8 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依下列規定: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