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擔任值班勤務,受理民眾拾得遺失物前來報案,有關處理之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A)受理時,應與拾得人當面逐一清點,並填具制式拾得物收據一式二聯,詳予登載拾得人姓名、住址、電話、拾得日期、地點、品名、數量及特徵等,將收據第一聯簽章交付拾得人收執
(B)拾得物財產價值在新臺幣 5 百元以下者,得告知拾得人依民法第 807 條之 1 規定處理
(C)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侵占民眾所交存之物或公務上所保管、轉送或持有之物者,將被追究相關刑事與行政責任
(D)拾得遺失物為違禁物品或公告查禁物品,依法應先受理,再交由司法機關逕予沒收或由各受理機關辦理沒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2),B(1),C(0),D(4),E(0)

用户評論

任先生來解題】評論

四、警察機關受理拾得人或招領人交存拾得遺失物,受理人員應與拾得人    或招領人當面逐一點清其所交存拾得物,隨即填製或以電腦列印拾得    物收據聯一式四聯(格式如附件一至四),詳予登載拾得人姓名、住    址、電話、拾得日期、地點、品名、數量、特徵等,並於收據第一聯    簽章交付拾得人執憑,請其妥善保管。這樣A怎麼還會對??

Eileen】評論

填寫收據二聯單,第一聯交拾得人收執、第二聯由保管單位存查。受理拾得物時,應判別是否屬於拾得物,如係法令所禁止之不通融之物及其他法令有規定之物不屬於拾得物,應依其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