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民國86年時,廖某向張某以150萬現金借貸10公斤的黃金,雙方並簽下借據。之後,廖 某一直未歸還黃金。事經張某向法院提出告訴,法官判決廖某須償還10公斤的黃金,若 無法償還,則需以判決確定日之市值折算新臺幣償還,約1346萬元。此項判決係要求當 事人訂定契約就應履行,與民法中的哪一項原則相符?
(A)契約自由
(B)誠實信用
(C) 過失責任
(D)無過失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
統計:A(6),B(11),C(1),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