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wang】評論
“合作原則”是由美國著名語言哲学家葛賴斯(Grice)於1967年在哈佛大學的演講中提出的。葛赖斯認為,在人們交際過程中,對話雙方似乎在有意無意地遵循着某一原則,以求有效地配合從而完成交際任務。因此,葛赖斯(H.P.Grice)提出了會話中的“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 簡稱CP)。A).數量的準则
【Chen Fu】評論
是因為唐明皇不姓唐嗎...?
【雷諾九】評論
唐朝皇帝都姓李